扬州市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扬州市邗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扬州市邗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我局网站(http://yjj.hj.gov.cn)“政务公开”栏目查阅《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规定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政府信息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规定,我局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分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其他五个类别。

二、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

我局编排体系包含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发布事项等项。其中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类别号、年度号、流水号构成。我局部门编号为KUA41。类别号由5位字符组成,第一位为一级类目编号,第二、三位为二级类目编号,第四、五位为三级类目编号,未设置三级类目为“00”。如查阅我局机构主要职能,其索引号应为KUA41A01002005001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A

机构概况

01

机构主要职能

02

机构领导及分工

03

内设机构职能

04

直属单位

B

政策法规

01

法律

02

法规

03

规章

04

规范性文件

C

规划计划

01

中、长期规划

02

年度工作计划

D

业务工作

01

各类业务文件

02

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

03

工作总结

E

内部管理

01

制度建设

02

组织活动

Z

其他

 

 

三、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我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扬州市邗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我局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我局办公室进行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触摸电子屏、新闻发布会、媒体、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公示。我局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具体网址为http://yjj.hj.gov.cn

  3、公开时限

  我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责、政务公开、行政许可、产品注册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我局不再继续在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我局查阅。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我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我局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我局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申请获取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1、受理机构

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扬州市邗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扬州市新城河路182号,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3:006:00),联系电话:0514-87893743,传真号码:0514-87893743,邮政编码:225009,网址:http://yjj.hj.gov.cn,电子信箱:yzhjfda@163.com

2、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主要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我局网站(http://yjj.hj.gov.cn)上下载后,填写电子版《扬州市邗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样式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

  (2)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下载或复制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均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办公室当场填写表格提出申请。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3、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后,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对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提出的申请,需要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并对《申请表》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形式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可以当场予以退回,并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我局将根据需要进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分全部公开和部分公开。属全部公开的,我局将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属部分公开的,我局将出具《部分公开告知书》。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信息的,我局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不属于我局掌握范围的信息,我局将出具《非我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如信息不存在,我局将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我局收到申请后,如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在延长15个工作日内答复。

  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救济方式及申诉程序

  救济方式及申诉程序按照市政府《邗江区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办理。我局监督电话0514-87893743,电子邮箱:hjsyjj@163.com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有违反《办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邗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或者江苏省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0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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