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食药安委办[2008]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市政府定于11月4日(星期二)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现就综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区食药安委全体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区农林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联络员于11月4日上午8:20前到区政府三楼中间会议室,参加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会。 2、请区农林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六部门将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软件资料于11月4日上午8:20前带会并放置指定位置。 3、请公道镇、沙头镇、杭集镇、汊河街道和各被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简要口头汇报和现场检查相关准备工作(企业由各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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