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国庆节前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检查的通知

扬邗食药安委办[2008]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确保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国庆期间食品消费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国庆节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部门和人员
此次联合专项检查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成立联合检查组,检查组成员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农林、质监、工商、卫生等5个部门各指派1名执法人员组成。
二、检查时间
9月27(星期六),时间一天。
三、检查内容
1、检查品种: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的特点,以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奶粉、液态奶、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酒、饮料、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禽类及其制品等为重点检查品种。
2、检查单位:集贸市场、超市、饭店、校园及周边等。
四、检查方式
此次联合专项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1、请区工商局、卫生局参加人员着执法服装。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职责分工,由其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其他部门配合。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违法违规行为,短期内通过整改能进行规范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规范,定期进行复查,复查后仍然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该立案的要立案查处,该吊销证照的要依法吊销证照,该曝光的要公开曝光,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4、请所有参加联合专项检查的执法人员于9月27日上午8:30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集中并参加检查活动。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发布时间:200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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