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开展全面清查的紧急通知

扬邗食药安委办〔2008〕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近日,在全国一些地区和我省发现多例婴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患儿均食用了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现初步查明,“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为保障我区婴幼儿食品消费安全,确保市场上问题奶粉及时下架,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对市场上销售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开展清查,一旦发现2008年8月6日前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立即登记封存,停止销售,追查其来源和去向,并监督企业尽快全部召回污染的奶粉。工商部门要将清查任务落实到每一个销售网点,特别要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清查,确保不留肓区、不留死角。
    二、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查清全区范围内由此造成的婴幼儿患病情况。若发现患病婴幼儿,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救治工作。
    三、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口径对外宣传。着重宣传三聚氰胺对婴幼儿的危害,提醒消费注意自我防范,不要购买国家相关部门公示的问题奶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值班制度,每日下午4:00时前报送工作情况,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迅速上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主管部门。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四日

 

[发布时间:200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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