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邗食药安委办[2008]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2008年“中秋”、“国庆”两大节日和北京残奥会将至,为确保两大节日和北京残奥会期间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预防和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集中时间和力量抓好两大节日和北京残奥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检查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要针对“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品种包括月饼、饮料、卤制品、豆制品、蔬菜、肉类及肉制品等当季和节日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食品;重点区域主要是月饼等重点品种生产经销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旅游景点周边餐饮业和宾馆,农贸市场、超市,旅游景区食品摊点。各部门要集中执法力量对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从严整治,加大对重点品种的质量和重点区域监督频次,及早发现问题,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对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确保广大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深入基层、社区、学校和重点旅游景区,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知识,使广大群众树立饮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四、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安排好“中秋、国庆”两大节日和北京残奥会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对群众投诉、举报要及时查处,不得推诿和拖延;要保持高度警惕,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做到反应迅速,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果断作出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请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将“中秋、国庆”两大节日和北京残奥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于2008年10月8日前报送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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