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药械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不断巩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自2007年3月15日至6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基层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大检查行动。为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以区内所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为对象,以药品、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为重点,对全区中等规模以上的零售药店、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及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达50%以上。 二、检查内容 重点围绕省局《2007年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指导意见》确定的假冒国内外知名品牌药品、假劣血液制品和疫苗类药品、虚假广告药品、擅自添加药物活性成份药品、擅自更改名称药品、扩大宣传疗效的医疗器械、口腔义齿产品等七项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检查。同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通过擅自更改包装、说明书变相抬高药价的不法行为,有效整治以义诊、免费检测为名、附赠药品等形式的非法推销药品、医疗器械的活动。并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假冒合法企业无证生产医疗器械、擅自变更场地家庭作坊生产医疗器械、无注册证生产医疗器械、擅自降低条件生产医疗器械、未按标准检验即出厂销售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区内企业生产上市的医疗器械产品质量。 三、时间安排 1、3月中旬至4月中旬:重点检查医疗器械生产单位,完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整规工作; 2、4月下旬至5月中旬:重点检查中等规模以上的零售药店及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完成拉网式检查; 3、5月下旬至6月底:对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及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4、7月上旬:对检查活动进行总结、汇总,并将结果上报市局。 四、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为强化对此次大检查行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陆镇彤任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为组员。全局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本次行动有序、高效地开展。在检查工作中,要将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周密计划,统筹安排,要结合我区的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检查实效。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以震慑不法分子,营造行动声势。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各类药械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械的社会氛围和高压态势。 3、加强协作,发挥合力。检查活动中要保持与省、市局的联动,加强与系统内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平台,共享信息资源,拓宽发现假劣药械渠道。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卫生等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提高稽查打击效果。同时要积极发挥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稽查网底的监督作用。 4、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检查活动中,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文明执法、秉公执法。要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对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打击,对触犯刑律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加强沟通,及时上报。在检查活动中,对一些有争议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局请示汇报。对发现和查办的案件,要认真贯彻案件分级管理、重大案件报告制度、案件查处责任制及案件管辖等规定。要安排专人负责报表统计工作,及时上报各项统计报表。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总结并及时上报。
扬州市邗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七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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