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示

扬州市邗江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公示

为规范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行为,保证区内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经有关单位申请,我局组织审查,拟定扬州市邗江真德大药房等7家药店为“邗江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消费者如发现下列药店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 87893471;通讯地址:扬州新城河路182号;邮编:225009。公示期限为815日-21日。公示期满,下列单位如无违法行为,将确定为正式定点回收单位。

扬州市邗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815

附邗江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名单:

序号

     

     

1

扬州市邗江真德大药房

邗江润扬广场3114

2

邗江建设区美琪药店

扬州孙庄西路N12

3

邗江槐泗康顺药店

邗江区槐泗镇扬子北路1

4

邗江头桥同心堂药店

邗江区头桥弘扬路18

5

邗江区玄济药店

邗江区杨寿迎新路2

6

邗江杭集康笑大药房

邗江区杭集曙光路

7

邗江汊河爱心药店

邗江汊河街道兆元路

 

[发布时间:2008-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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