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公示
为规范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行为,保证区内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经有关单位申请,我局组织审查,拟定扬州市邗江真德大药房等7家药店为“邗江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消费者如发现下列药店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 87893471;通讯地址:扬州新城河路182号;邮编:225009。公示期限为8月15日-21日。公示期满,下列单位如无违法行为,将确定为正式定点回收单位。
扬州市邗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8月15日
附邗江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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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单 位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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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扬州市邗江真德大药房 |
邗江润扬广场3幢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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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邗江建设区美琪药店 |
扬州孙庄西路N-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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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邗江槐泗康顺药店 |
邗江区槐泗镇扬子北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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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邗江头桥同心堂药店 |
邗江区头桥弘扬路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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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邗江区玄济药店 |
邗江区杨寿迎新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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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邗江杭集康笑大药房 |
邗江区杭集曙光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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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邗江汊河爱心药店 |
邗江汊河街道兆元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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