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分工
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扬州市人事局和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处室共同负责,具体报名等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10月18日、19日举行,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原则上在扬州市市区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共设《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 》4个科目。
(二)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与《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科为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的考试。
(三)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模式。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试题题型及作答方式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六、报名组织
(一)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5月20日—6月5日,报名网址http://221.229.123.66/09301/index.action
(二)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带齐相关材料(近期电子照片,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报名大厅,由工作人员现场协助报名。
(三)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5月26日至6月5日将有关材料送到扬州市邗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邗江区新城河路安兴花园综合楼四楼,联系电话87893743)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四)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上传照片、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
(五)如需报名收费票据者,无论新老考生,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照片被审核通过后,请不要进行网上支付,直接到上述资格审查点现场办理缴费手续。
(六)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10月1日起,考生可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
2008年根据《2007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结合2007年度国家修订与颁布的药事管理法规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专家对2007年版应试指南《药事管理与法规》做了相应的修改,推出了新版《考试大纲》和《药事管理与法规》。教材订购及考前培训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为方便考生购买,市区考生于6月9日至11日在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购买,各县(市、区)考生在当地资格审查点购买。
八、收费事宜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的规定,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九、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87954160
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87866332
江苏省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7782872
扬州市邗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7893743
附:
2008年度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用书(全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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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书名 |
单价/元 |
实售价 |
定数/册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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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考试大纲 |
28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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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55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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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药学专业知识(一) |
79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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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药学专业知识(二) |
85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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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55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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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75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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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72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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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57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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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药学类(全套五本) |
302 |
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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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28药25学类(全套五本) |
287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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