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人员:
根据扬州市人事局、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2007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扬人通[200753号])要求,现对我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2000年毕业)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2002年毕业)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2004年毕业)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2006年毕业)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二、报名时间:2007年5月14日—18日
三、报名地点:扬州市邗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四、报名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的规定,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五、报名办法:
1、新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填写好报名表、信息卡,持下列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1)相应的学历证件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注明从ⅩⅩ年Ⅹ月开始,从事药房(库)或药品生产、经营工作,单位盖章);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2寸免冠照片1张;
2、老考生持下列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1)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原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1张;
六、报名相关情况说明:
1、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
(2)准确填写报名表(签名、单位盖章),粘贴照片;
(3)按报名表信息填涂信息卡;
(4)报名审核通过后,到财务科交费,确定订书、培训等相关事宜;
2、考生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扬州市邗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七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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