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便民措施、服务承诺
    1、热情服务,规范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坚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茶水暖心,一声亲切问候。
    2、严格执行机关办公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事制度、行政执法“五公开”制度,坚持做到不推诿扯皮,有问必答,有难必帮,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3、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持做到态度和气、语言文明、举止规范、平等待人。
    4、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办案。
    5、对违诺的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视情节向有关当事人赔礼道歉或给予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赔偿有关当事人经济损失、待岗、调离岗位等处理;对违纪人员根据情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并将违诺追究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当事人或举报人。
[发布时间:200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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